10月30日至11月2日,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11月2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1·2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11月22日,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四楼会议室组织女工委员、女工干部召开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学习宣贯会。女工委主任陈亚军主持会议。
陈亚军传达了陕西省总工会女职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七大、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的通知》,组织学习了黄晓薇在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并结合公司工会女职工工作实际,安排部署了公司工会女职委关于学习宣贯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的工作。
陈亚军指出,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而奋斗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巾帼盛会。
陈亚军强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七大、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女职委、女职工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她要求,一是深入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三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和中国妇女十二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紧密联系起来,结合全年女职工工作的落实,开展宣讲、调研和走访活动,推动大会精神往职工中走、往心里做、往实处落,发挥好女职工在社会生活、公司发展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女职工工作新局面。